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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山县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(龙成科)

时间:2026年09月04日 来源:

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

编号:宜屏继承20260904-2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    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   

联系方式:       0831-5700399        

序号

权利人

(被继承人)

不动产

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权证号

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)

1

龙文彬、张诚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屏山县屏山镇龙城小区(E地块)11幢1单元5层1号

安置房确认书

龙成科

登记机构: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   

2026年 9 月 4 日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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