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山县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(龙成科)
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宜屏继承20260904-2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831-57003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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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权利人 (被继承人) |
不动产 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权证号 |
登记申请人(继承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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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龙文彬、张诚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屏山县屏山镇龙城小区(E地块)11幢1单元5层1号 |
安置房确认书 |
龙成科 |
登记机构:屏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 9 月 4 日

川公网安备 51150402000036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