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!

长宁县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(陈中明、陈义林、陈礼梅、吴寿连)

时间:2026年09月04日 来源:

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

   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作废登记。

    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二期A3号楼(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)联系方式:0831-4970879 。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川(2020)长宁县不动产权第0025791号

陈中明、陈义林、陈礼梅、吴寿连
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

511524017011JC00236F00010001

长宁县双河镇大水村四组

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6年9月4日

官方公众号 官方微博 投诉举报热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