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宁县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(陈中明、陈义林、陈礼梅、吴寿连)
不动产作废登记公告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作废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长宁镇竹海温州商城二期A3号楼(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)联系方式:0831-4970879 。
|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
1 |
川(2020)长宁县不动产权第0025791号 |
陈中明、陈义林、陈礼梅、吴寿连 |
宅基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
511524017011JC00236F00010001 |
长宁县双河镇大水村四组 |
长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9月4日

川公网安备 51150402000036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