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开展“不动产登记+税费核缴+公证见证”全流程线上办业务的通知

宜不动产发〔2024〕16号

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开展“不动产登记+税费核缴+公证见证”全流程线上办业务的通知
各县(区)不动产登记中心、中心各科室: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,深化信息互通,我中心与税务、公证等相关部门联合,开展“不动产登记+税费核缴+公证见证”全流程线上办业务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业务办理方式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申请人可通过"宜宾不动产"微信公众号,在线完成不动产登记、税费核缴及公证见证等全流程业务。通过实时视频连线,公证人员全程在线见证,实现群众办事"零跑腿"。
二、具体操作流程
1.手机登录“宜宾不动产”微信公众号,进入“我要办”—“可视办”申请人实名认证。
2.提交电子申请资料,符合后生成电子签名资料。
3.预约实时视频办理时间,申请人可根据各方需求,预约连线时间,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后,依据申请人预约时间视频连线。
4.多方视频在线办理,不动产登记中心、税务、公证处、申请人同时在线视频,进行不动产登记,在线询问、真实意愿表达、电子签名(签章),完成受理。
5.线上审核缴费领证,数据线上并行传输至各部门,核验通过后,即可推送缴费信息,申请人缴纳税费后,公证处出具电子公证书,同步发放不动产权电子证书,或选择免费邮寄纸质证书。
三、工作要求
各县(区)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加强宣传引导,确保群众知晓并熟练使用线上办理渠道。各部门需强化协同配合,保障数据互通及流程衔接顺畅,切实提升服务质效。
宜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9月10日

川公网安备 51150402000036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