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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 听证纪要

时间:2021年11月30日 来源: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1112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局8楼多功能厅举行了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-2025年)听证会按照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》第十七条规定,依据听证笔录,作出本听证纪要。

一、听证会的基本情况

听证事项: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

听证主持人: 桂华林  职务: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

听证员姓名:   奎  职务: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

听证员姓名:   毅  职务: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

记录员姓名:     职务:宜宾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务中心工作人员

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情况

听证代表:陈乔(南溪区人民政府);赵海涛(叙州区人民政府);赖世杰(江安县人民政府);黄林(长宁县人民政府);王长贵(兴文县人民政府);詹彬(高县人民政府);张宇(珙县人民政府);陈正富(筠连县人民政府);段强(屏山县人民政府);杨璇(市发展改革委);唐丽华(市生态环境局);杜杰(市交通运输局);赵永兵(市水利局);王勇(市应急管理局);邓青阳(市文广旅游局);杨家军(市林业和竹业局);刘世辅(高县月江镇双车湾采石场);黄义前(宜宾弘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);周光远(兴文县天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);吴远洪(长宁县红狮水泥公司);张崇明(四川双马水泥制造有限公司)。

规划编制单位:李建兵(四川省地矿局区调队);许可(四川省地矿局区调队);闵冬云(四川省地矿局区调队)。

旁听人员:郭丰(市自局南溪区分局);董自兵(筠连县自规局)陈默(四川省地矿局二二地质队)。

二、听证事项说明

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,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,按照自然资源部《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(2021-2025年)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资发〔202043号)及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(2021-2025年)编制工作的通知》(川自然资发〔202018号)要求,我局依法完成了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编制工作,经多次调研、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,通过省厅预审形成了初步成果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,举行了听证会。

三、听证会代表的意见陈述

与会代表认为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要求,是我市进行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抓手。《规划》从服务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出发,以提高宜宾市矿产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发展能力为目标,以矿业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,全面统筹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和保护活动,推动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,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,为实现宜宾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强市建设提供资源保障。

四、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

本次听证会上,听证会经办机构和与会听证代表无明显意见分歧,一致同意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。

五、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

通过举行本次听证会,收集并充分研究与会代表的意见后,认为:()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充分考虑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,符合相关政策法规;()规划编制单位需就与会代表的意见对《宜宾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(2021-2025年)》作进一步优化完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129日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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